问题 | 工伤护理费用赔偿金额是否可以协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护理期内的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在支付期间内,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双方可以协商,但是最终赔偿金额应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人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工伤护理期内的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应当依照规定补缴,并支付滞纳金;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应当依法赔偿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的损失。” 因此,在协商工伤护理费用赔偿金额时,用人单位应该遵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避免违法行为导致额外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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