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是载哪办? |
释义 | 1.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经十路17165号; 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街9号三楼东厅; 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舜华路750号二楼; 4.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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