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松江区体育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港澳台人士(中山、小昆山、九亭、叶榭)和外籍人士(中山、小昆山)接种门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第十条 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记录疫苗的品种、上市许可持有人、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接种信息,确保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接种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