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农村征地补偿应该分配给谁? |
释义 | 现在农村征地补偿应该分配给全体村民。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征地获得的补偿款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村民进行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一、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二、签订征地协议的程序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上面这些条文相信已经很详细的解释了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土地是国家的,之前一直是农民在种植,种地的收成是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国家为了一些更好的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这本来是一个从长远看比较利好的事儿。所以说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无可厚非,毕竟农民是靠种地活着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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