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册腔圆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圆知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章。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州塌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