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2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的标准为4400元,最高标准为22434元,2022年的缴费基数应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天津其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及有关标准: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4400元。 (3)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5)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7478元。 (6)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社保补缴基数: ①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 ②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③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