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接受讯问或审判,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而言,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对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来说,被抓之后最大的愿望也是能够尽快被取保,恢复人身自由(当然,这种自由相对普通人来说是有很大的限制性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由此可见,申请取保候审有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二是不羁押也不会具有社会危险性。当然,是否满足这两个条件是由司法机关来判断的,而律师的任务就是与司法机关形成良好的沟通,使司法机关做出这样的判断。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如果有自首情节就更好); 2、律师要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就案件本身阐述专业性的意见,最好是能够与办案人员达成一致的观点; 3、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中,要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并最终取得被害人谅解(律师应当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4、各个环节的动作要快,最好是赶在批捕之前完成申请取保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根据实际情况已经没有取保可能的案件,律师仍应当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至少可以在将来对被告人的量刑方面取得一定的减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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