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财产保全程序是必须的。因为该程序可以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将财产转移或销毁,从而保证执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得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一)债权人主张权利,存在财产被转移、隐藏或者以其他方式变为无形的风险; (二)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将要或者已经进行财产转移,可能导致债权人难以实现其权利; (三)其他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 第一百零五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同时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应当根据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案件的具体情况,限制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和期限。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 总之,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财产保全程序是必须的,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权益是每个人应该了解和掌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