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继承。,被保险人在职或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由被保险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由于退休人员去世前个人帐户储存额已支付了一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因此个人帐户储存额的继承部分是支付一定时期个人帐户养老金后的个人缴费本息余额。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着支付记录,予以封存。,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缴纳年限内每月个人工资*8%的总和。,个人账户的储存金额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个人,按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2.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从企业缴费中划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3.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