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款付给个人是违法的。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法律依据:《支付结算办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的;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