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效的欠款收据应满足以下要素: 1、双方信息应注明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不得用昵称或昵称代替,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有效的居住或送达地址; 2、相应的欠款信息,如欠款金额、欠款日期、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方式等。如果条件允许,相应债权的借据或借据的复印件也可以作为附件印在背后或注明; 3、内容不应有任何歧义,可以充分表达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思; 4、签字时应加盖公章或指纹。如果收据内容太多,需要使用两张或两张以上纸,双方应在每页签字并注明日期或指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