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土地使用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合同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二、土地出让合同这是债权,债权人享有要求土地过户登记的权利,如果未如期履约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但不能当然的获得土地,因为物权对抗债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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