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应遵守协商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给予补偿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保护妇女权益,照顾受害人的利益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法律分析 (一)双方协商原则。离婚时,夫妻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财产分割,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歧视妇女或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益。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影响正常工作,或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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