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房产能分得吗 |
释义 | 房子的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的分配:因为该套房产的分割会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所以一般是由三人协议分割,三人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房产,协议不成的,三人可以将房产变卖,然后将所得价款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三人出资比例相同的,对价款进行平均分割。 一、离婚后房产一直不过户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一直不过户,会导致涉及到房子产权的问题无法解决。 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离婚后房产过户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登记一方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且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获得该房产的全部权利; 2、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登记一方可将该房产向第三人进行抵押。房产被抵押后可能造成今后过户的法律障碍; 3、如果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致使该房产被人民法院进行相关的司法查封,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因此,建议在离婚以后,房产应当及时的办理过户手续,以此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 二、离婚房子怎样分割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关键看该房产是什么时候购买,以及房产证上写的名字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即该房产是否可以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则该房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价款为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房屋价款就是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各对婚后房屋价款部分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即每人对房产各享有一半的产权。 三、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归谁所有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依照出资份额共有,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共有,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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