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 |
释义 |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包括哪些精神精神补偿 精神补偿包括以下: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四)侵犯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精神损害赔偿。人格权和人格利益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带有人格特征的监护权和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权。精神补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二、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什么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侵害他人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依法责令侵权人消除不良影响为受害人恢复名誉,以挽回受害人所受的损害。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责令侵权人向受害人承认其行为的错误,致以歉意,并请求宽恕。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局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因侵害他人人身权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对受害人人身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财产上造成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同时也包括对受害人精神上的损害给以物质赔偿的形式,以抚慰心灵创伤,消除不良影响。 三、民法法规定给别人起外号是有些什么条件 没有恶意给他人起外号一般来讲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对于恶意中伤他人而给他人取外号的构成了侵犯姓名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赔礼道歉。侵犯姓名权是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