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因管理人管理时受伤可获赔偿。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律或约定义务,一方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或服务的行为。管理人若因疏忽导致受管理人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无故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受伤时可以获得赔偿。无故管理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避免他方的利益受损而自愿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如果管理人由于自己的疏忽管理导致被管理人遭受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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