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子女自愿离婚协议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妻共同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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