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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徐州市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悬挂车辆号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杭州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杭州城区道路禁止燃油助动车、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车辆通行。
    早在2000年前,杭州地方性法规已就三轮车的上牌、上路问题有明确规定:对三轮车实施自然淘汰,不再核发新号牌。
    目前常见的电动三轮车,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没有电动三轮车这一种车型,而路面上的电动三轮车基本不在名录中。因此,在杭州路面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一直处于“非法上路”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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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6: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