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免除的效力包括: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3、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