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事案件是否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
释义 | 涉外民事案件是否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我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当事人对纠纷事实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2)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3)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提起诉讼的案件;(4)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提起的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在中国境内、争议较大的案件;(6)涉外、涉港澳、涉台的民事案件;(7)侵害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著作权案件;(8)房地产开发、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建设、合作建房、商品房买卖等)的案件;(9)发回重审或者提起再审的案件;(10)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11)新类型案件;(12)其他复杂、疑难的案件。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案件的审理时效 一审 针对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2、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3、再审审限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以下几种: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国家秘密,包括党的秘密、政府的秘密和军队的秘密。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往往会涉及到当事人的感情和私生活方面的情况,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会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影响其在正当的商品生产和经营中的竞争力量,因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不公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该内容由 刘宝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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