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商标权利人被近似商标侵权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