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逮捕批准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般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及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除非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否则一般不批准逮捕。 法律分析 一般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包括:不会实施新的犯罪、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没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行为、不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没有自杀或者逃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拓展延伸 逮捕批准条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逮捕批准的条件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检察院对逮捕的批准条件包括:一是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二是有逮捕的必要性,三是有逮捕的法定依据。被告人犯罪事实必须经过初步调查或审查起诉,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逮捕的必要性是指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了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被告人逃避追究刑事责任,逮捕是必要的措施。逮捕的法定依据主要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八种情形,如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有潜逃、毁灭证据等行为。综上所述,逮捕批准的条件是有被告人犯罪事实、逮捕的必要性和逮捕的法定依据。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检察院会综合考虑这些条件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察院应当予以逮捕,除非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逮捕批准的条件包括有被告人犯罪事实、逮捕的必要性和逮捕的法定依据。在具体案件中,检察院会综合考虑这些条件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百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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