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车祸属于工伤 |
释义 | 要认定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从而获得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注意工伤的认定条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就属于条例中规定的工伤。也就是说,认定工伤的关键就在于,职工是否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而且这起交通事故不能是由于职工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而发生的。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伤害,被工伤鉴定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既可以向交通事故的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还可以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换句话说,交通事故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一、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是可以算工伤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上班途中摔骨折怎么样赔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工伤的条件上,已经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做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上下班途中摔伤骨折,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区分是自行行走摔伤的,还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如果是自行行走摔伤,不构成工伤,单位无责;如果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还需要满足: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满足这三点才能构成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赔偿。当然,上班途中摔伤,是因为市政、路面存在安全隐患,相关单位存在管理过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职工仍可以要求侵权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其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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