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票丢失了,可以让开具发票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到双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