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际体育仲裁院简称CAS ,专门用于解决体育纠纷成立于1984年,总部位于瑞士的洛桑。国际体育仲裁院本质上还是国际性的仲裁院,仲裁员水平很高,在体育界受到了很高的认同,因此在基于减少矛盾、加快解决案件,不想开展法院诉讼的时候,可以将国际性的体育争议提交仲裁法院来审判。 法律依据:《体育仲裁法》规定:法院由150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员的选任办法是,先由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联合会各推荐30名侯选人,再以各方协商的方式推选出30名能代表运动员利益的侯选人,然后再推选出30名独立于一切体育组织之外的侯选人,最后由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进行任命。像以往的任何国际仲裁制度一样,经正式任命的仲裁员要被列入对外公开的仲裁员名册,以备当事人选用。仲裁员的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