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立遗嘱的程序有: 1、当事人身份的说明; 2、说明当事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信息; 3、说明财产状况和保险信息; 4、表明是真实意思; 5、说明遗嘱的法律效力; 6、及相关人员签字,注明日期。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