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强制措施程序 |
释义 | 变更强制措施可以是当事人申请变更和执法机关自主变更。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不当强制措施的撤销和变更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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