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