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不是必须要去结婚登记地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可,更不需要一定到结婚登记地起诉。 一般离婚诉讼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我怀孕了,想离婚怎么办? 怀孕期间想离婚的需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或者由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想离婚能去外地么 外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时: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三、结婚20年结婚证撕了怎么离婚 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撕了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撕了,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根据自己的情况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的需要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的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