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是否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案?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不代表结案。交通事故结案有三种方式:调解成功后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后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填写终结书后可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十天内出具,需在三天内送达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可在三天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了不代表就结案了。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来;如果驾驶人逃逸的,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出来;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如果对事故认定书如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对事故认定书无异议的,那就只剩下赔偿问题。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字并不意味着结案。结案方式有几种:一是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双方需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二是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同样需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三是调解未成功,填写调解终结书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十日内出具,受害人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对于无异议的认定书,则需解决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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