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主要有: 1,《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2,原劳动部于1996年10月31日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