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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还没有转让,房屋征收补偿应该属于谁
释义
    房屋拆迁补偿费应归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应获得公平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拓展延伸
    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
    房屋征收补偿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对私人房屋进行征收时,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给予的经济补偿。根据我国《房屋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适用条件包括:房屋被征收必须符合法定征收范围、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征收程序符合法定程序等。具体补偿标准根据房屋性质、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通常包括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两部分。货币补偿是按照房屋评估价值进行支付,安置补偿是指提供相应的住房或安置费用。房屋征收补偿的受益人一般为房屋所有人,但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人也可能享有相应的补偿权益。因此,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房屋征收补偿的受益人和补偿标准,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根据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应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确保公共利益的需要下对被征收人的公平补偿。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受益人和补偿标准,以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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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