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决定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 |
释义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如果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那就处决书上时间为准。 一、行政处罚的罚款交给谁 一般情况罚款路径:违法人员→银行→国库。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缴相分离原则,就是说执法单位开出了罚款执法单位不会接受这个罚款,这个罚款国家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并且有固定账号,到指定银行缴纳,这个缴纳地点以及账号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告知下来多久下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是行政处罚告知宣告后当场送达或宣告后7日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行政处罚决定就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内完成为其设定的义务,送达意味着期间的开始计算。送达方式则有直接送达、委托当事人所在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这三种方式。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几份 行政处罚决定书几份是有规定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被处罚人。被处罚人应在附案卷的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如果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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