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诉讼中证据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
释义 | 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需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才不承担责任。患者需要举证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和受损害的事实,而医疗机构必须证明没有因果关系和过错才不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 拓展延伸 医疗纠纷中证据责任的分配方式及影响因素 医疗纠纷中的证据责任分配方式及其影响因素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在医疗诉讼中,举证责任通常由患者主张,即患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和医生的过失。然而,实际上,证据责任的分配可以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医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医患双方的沟通和合作等都可能对证据责任的分配产生影响。此外,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证据责任的分配方式。因此,在医疗纠纷中,合理而公正地分配证据责任至关重要,以确保患者权益的保护和医疗纠纷的公正解决。 结语 医疗纠纷中的证据责任分配方式及其影响因素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在医疗诉讼中,举证责任通常由患者主张,即患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和医生的过失。然而,实际上,证据责任的分配可以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医疗纠纷中,合理而公正地分配证据责任至关重要,以确保患者权益的保护和医疗纠纷的公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