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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销公证遗嘱能够当普通遗嘱吗
释义
    撤销公证遗嘱一般可当普通遗嘱,如果遗嘱被撤销后,遗嘱本身是无效的,那么不能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被撤销并不当然导致遗嘱无效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当普通遗嘱。
    一、子女可以执行老人写的遗嘱吗?
    由子女帮老人写的遗嘱,如果子女属于继承人,则通常是无效的。由子女帮老人写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判断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就要结合法律中的规定,首先要求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其次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第三,要看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代书人需是见证人,而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人。而最后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二、遗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这些原则: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三、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三条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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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4: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