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救助的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 一是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户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是医疗救助标准: ①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城镇称为“三无”)住院治疗,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限额报销后,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救助;3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超出部份按80%标准给予救助;5000元以上的,超出部份按60%标准给予救助,每年每人救助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②城市低保对象救助。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城市合作医疗规定的限额报销后,按个人自付的3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0元。 ③临时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救助;大病医疗费用在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救助5000元;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由政府领导审批,一次性救助6000元至1万元。每人每年救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是医疗申请程序:需医疗救助对象,应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疾病证明、医疗收费收据,并由村委会调查、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公室审核,各镇民政办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并报财政局复核后,通过各镇银行发放救助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一)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二)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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