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
释义 | 一、员工辞职必须提前通知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1、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但要注意的是: (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2、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3、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4、按照过去的规定,如果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钱来补偿损失,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但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所以。法律依据: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实践中,有些单位会在员工办理完了手续之后就为其发放工资,但有些时候却是按照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间来结算工资的,在这方面法律没有做强制性要求,因为建议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之后确定实际发放工资的时间为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