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院值班制度: 1、外科:大多医院的外科病房值班都是自值班当天的8点至第二日的8点;这期间所负责的事情各个科室各个医院之间都有不同,不加以赘述。第二日8点之后,绝大多数外科医生都没有“下夜班”的说法,还要继续参加手术、门诊或者其他病房日常工作,直至第二日常规时间下班。除非是某些值班特别辛苦的科室或者有特殊规定,才能够在第二日早些下班或者休息。 有些医院值班是自值班日下午的4点或者5点至第二日4点或5点。 2、内科:与外科大同小异,但是个人感觉内科值班医生第二日早下班休息的概率更大一些。 3、ICU/CCU/RICU/SICU等:监护室的值班也是由值班日的8点至第二日的8点,但是由于监护室工作繁重,第二日交接班后,通常都能够直接下班休息,第三日也通常能够得到休息。然后再根据轮班人数的多少和科室的规定来决定具体的值班规则。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 制定医院章程。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制定公立医院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