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救济金停止领取的情形 |
释义 | 失业救济金停止领取的情形: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经办机构或者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7、考入全日制学校学习的;8、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9、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的情形 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的情形:应当指出的是,在下列情况下,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3)重新就业的;(4)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的情形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经办机构或者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7、考入全日制学校学习的;8、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9、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失业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领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6、失业人员死亡的。 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标准 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流程 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流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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