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合同中明确约定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时,双方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得通过诉讼方式。如果没有仲裁协议或协议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在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法律分析 合同上写明了仲裁,就不能上法院。法律规定,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在书面上明确约定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而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那么就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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