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丢失公示 |
释义 |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所需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书。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等;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流程是什么 1、向原登记机关申报营业执照挂失; 2、法人签署《营业执照遗失/补发申请报告》公司盖章; 3、法人签署《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盖章,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登报声明营业执照遗失; 5、到时间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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