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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销合同中发货地是否为履行地?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销合同中发货地不一定是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的,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这时发货地才可能成为履行地。
    一、合同约定不明怎么解
    有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履行中产生麻烦;
    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制定合同履行地原则
    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是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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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