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关于职工探亲假期规定如下: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4、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5、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6、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7、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8、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综上所述,国家探亲假的规定是职工探望配偶的,按照国家的规定每年会有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尚未结婚的职工探望自己的父母的,原则上每年会有一次探亲假,期限为20天;已经结婚的职工探望夫妻双方父母的,每四年会有一次探亲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