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是什么 |
释义 | 1、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是该债务是否属于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是什么 1、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是该债务是否属于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怎么界定 下列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所负债务。下列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离婚时如何界定个人债务 离婚界定个人债务的方法是:1.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2.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婚前债务;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5.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6.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怎么区分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一、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时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 离婚时以下这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第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第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第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第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第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第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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