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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释义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各种家庭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一、民法典规定妻子有性义务吗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夫妻间性爱是责任也是义务。我国制定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宗旨是为了规范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社会稳定,亲属之间团结。有利于我们的人类社会的良性发展。所以,新《民法典》不可能不顾大多数人的利益、不顾社会稳定、和谐,而说夫妻间不必尽“性义务”。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依据都是哪些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重婚具有两种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1、重婚;
    2、配偶与别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时,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即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为了维护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能要求精神损失错方要求精神损失赔偿需要一些法律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依法及时、有效干预。针对家庭暴力持续反复发生,不断恶化升级的特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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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3: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