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 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股份公司设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购房合同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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