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使用权。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占有权是所有人对于所有物的实际上的占领、控制,是使用权能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 2、占有权。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 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占有是所有人对于所有物的实际上的占领、控制,是使用权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3、收益权。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简单说,收益权就是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新增经济价值包括孳息和利润。收益权能是所有权中的一项最重要的权能。 4、处分权。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是指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命运的权能。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