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
释义 | 非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⑵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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