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亲属可以做公司财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可以做会计。会计法规定,公司法人代表的直系亲属等不能担任财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而财务主管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出纳,俗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帐。这里股东当会计不是会计法规定的需要回避的情况(股东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之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可以做会计。 一、公司能不能没有财务负责人 不是必须有的,对于公司是否需要有财务负责人公司这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看各自单位的需求。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二、股东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关于股东是否可以做财务负责人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禁止股东担任财务负责人,只要股东有会计师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会计从业经验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聘用条件就能担任。也就是说,对于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只有对于专业资格和从业年限进行限制,并没有对是否股东的身份进行限制,除此之外,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上也没有限制公司股东担任财务负责人,因此股东可以做财务负责人。而且事实上,因为财务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很多情况下,公司会主动让股东来做财务负责人,以确保可靠。 三、清算组必须是全部股东吗? 清算组成员不是必须要求所有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清算组(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或不适合担任时,可以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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