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民误购 投诉消委终获赔偿
释义
    案例回放:2008年4月9日,梅州市丰顺县消委会接到潭江镇大胜村村民罗某投诉,称该村10多户村民集资13560元,于3月23日在留隍某批发部,购买了6寸塑料水管(240条)及配件,用于该村农田用水生产排灌。但安装使用后部分地段水管出现爆裂现象,不能正常使用。在与商家无法取得协商的情况下,遂向丰顺县消委会投诉,要求商家赔偿购置费用、安装水管工人工资等损失23000元。丰顺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了解,发现该水管属三无产品。随后,丰顺县消委会进行了多次协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农户经济损失12700元。对留隍某批发部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另行立案查处。案例评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21:26:39